通常来讲,当合同到期后,要是员工自己不打算续约,那通常是没法获得经济赔偿的。不过,这里面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用人单位把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给降低了,像降低工资,或者改变工作环境之类的,然后还想跟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可员工不同意了。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就应该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定的,每满一年,就给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金额。要是工作年限超过了六个月但不满一年,那就按照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给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就好比,员工在一家公司干了三年,合同到期了他不续约,那公司就不用给赔偿。但要是公司降低了工资条件让他续约,他不同意,那公司就得按照三年的年限,每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给他。这样能让员工在面对合同到期和续约的问题时,更加清楚自己的权益和公司的责任,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