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工作期间生病住院时,工资的计算方式通常如下:如果员工参加了社会保险,在医疗期内,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确定,一般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医疗期为6个月。例如,深圳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那么在医疗期内,员工的病假工资至少为2360×80%=1888元。如果员工未参加社会保险,那么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企业应与员工协商确定。总之,深圳工作期间生病住院的员工,其工资的计算要根据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