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打算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单位却不同意时,首先要仔细确认自己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在法律范畴内是被认可的。比如,要是单位有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或者没有依法为你缴纳社保等。倘若这些理由确实存在,你就可以向单位发送一份书面通知,明确地表达出你解除合同的意愿以及具体的理由。同时,一定要妥善保留好这份通知以及邮寄的凭证等相关资料。过了30天之后,如果单位依然没有同意你的解除请求,并且也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那么你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在申请中,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争取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权益。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整个解除合同的过程必须要合法合规,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比如,通知的形式、邮寄的时间等都要符合法律要求,以免在后续的仲裁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