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起诉拖欠工资一事,是需要收取费用的,具体说明如下:
1.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对于财产类案件,会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费用,具体如下:
(1)若诉讼请求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若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范围,按照2.5%交纳,以此类推。
2. 其他费用:除案件受理费外,还可能涉及其他费用,包括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3. 法律援助: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相关费用由法律援助机构承担。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