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碰到特殊情况,经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得到同意后,申请的时间限制可以适当延长一些。
(二)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申请:
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就像你提到受伤3个月这种情况,只要在1年的申请期限内,同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那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