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工伤鉴定结果显示职工还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二)若工伤鉴定后职工已康复:
不需要再停工接受治疗且正常返回工作岗位的,单位依照正常的工资支付制度给职工发放工资。
(三)若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伤残:
无法返回原岗位工作的,职工享受伤残待遇,这种情况下工资发放与之前不同,会涉及伤残津贴等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