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计算:
在深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时一般参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实际工作不满12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算。这里面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类货币性收入。比如,职工受伤前工作了8个月,那就把这8个月的工资总收入算出来,再除以8,得到的平均工资就是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计算标准。
(二)存在争议时的解决办法:
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在工资计算上有争议,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各自的想法和依据说清楚,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要是协商不成,工伤职工有两个途径可以维护自己权益。
一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由专业的仲裁人员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工资该怎么计算;
二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