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您是在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例如工资未按时发放、加班未得到合理报酬、被无故辞退等情况,您可以直接依据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二)如果您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但不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也不是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另有规定的工作人员,当您面临诸如工作环境恶劣影响健康、休息休假权利被剥夺等劳动权益问题时,也能按照劳动法来处理。同样先进行内部协商,不行再寻求外部的劳动监察或仲裁等途径。
(三)对于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工作的劳动者,在遭遇如职业歧视、不公平的绩效评定等问题时,劳动法也为您提供保障。您可以依据劳动法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通信记录等,然后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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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