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主动离职确实不能要求社保补偿,不过存在特殊情况需具体分析。
1. 正常缴纳无补偿: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责任。若用人单位已依法履行该义务,劳动者主动离职时,通常不会有社保补偿。因为单位已尽到自身在社保缴纳方面的法定义务,这种情况下离职是劳动者个人意愿主导,与社保缴纳无关。
2. 特殊情形有补偿: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劳动者据此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建议劳动者关注自身社保缴纳情况,若遇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问题,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符合条件离职时依法主张经济补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