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职工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劳动合同关系;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留用的,双方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当女职工年满50周岁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结束。而对于年满50周岁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情况,由于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此时双方建立的是特殊雇佣关系,不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而适用民事法律规定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所以按劳务关系处理。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女职工退休后用工关系的认定及相关权益保障等问题较为复杂,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