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合同到期后,经济补偿金的处理分情况而定。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无需支付;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或单位不续订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到期涉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当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时,意味着劳动者主动放弃了继续履行合同的机会,所以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当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或者单位直接不续订时,劳动者处于相对不利地位,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体现了对劳动者工作贡献的合理补偿。如果您在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方面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