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和特定人员的用工关系及工伤认定,有以下几点要清楚:
1. 要是用人单位和招用的那些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了退休金的人员,在用工方面有了争议,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把这种情况当作劳务关系来处理。
2.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还没有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
3.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如果是在工作时间里、因为工作原因伤亡的,那就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工伤认定。
不过要注意,具体的工伤认定得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去判断。要是不清楚,最好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