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作出之后,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裁决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算。rnrn《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n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nrn《民事诉讼法》rnrn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rn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