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产假期间公司拒绝发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的由公司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公司拒绝发工资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先友好协商,让公司知晓其违法之处。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准备好劳动合同、产假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也能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产假工资与相应赔偿。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向法院起诉。若您在产假工资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