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劳动者有一些附随义务。首先是保密义务,就是在工作期间知道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得负责保密,不能告诉别人或者拿去做不正当的事。其次是竞业限制义务,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到和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上班,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然后是通知义务,要是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有变化,要及时告知用人单位;离职的时候要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还要把相关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最后是协助义务,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得协助用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像配合调查之类的。要是违反了这些附随义务,可能就得承担赔偿等违约责任。比如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公司的核心技术秘密,却私自透露给竞争对手,给公司造成损失,那员工就得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