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工资被扣减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用人单位扣除工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员工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二是扣除比例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您说的报废超标是否确实由员工过错导致是关键。其次,公司直接扣除全体部门人员工资的做法值得商榷。除非能证明每个被扣工资的员工都对报废超标负有责任,否则这种连坐式扣款可能缺乏法律依据。建议您注意:
1. 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扣款依据和计算标准
2. 确认自己是否确实存在工作过失
3. 保留工资条等证据如果认为扣款不合理,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扣款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