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农民工维权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还能申请动用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的工资保证金。
法律解析: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建筑企业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企业需加付赔偿金,这保障了农民工能及时拿到应得报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为农民工提供了另一种维权途径。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为农民工维权增添了有力保障。如果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