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①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
②办理时间:产妇休完产假后(最长不超过自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逾期不予受理。女职工生育津贴每周三办理,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每周二办理。
③所需资料:
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
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怀孕时间大于14周的,须提供生育证或计生证明。】
男职工配偶: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证明。
④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男职工无经济收入的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