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武汉生育津贴怎么算这个问题,具体答案如下:
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在下列产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1、正常生育的即顺产,产假为98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日;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日。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日;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日;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日。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