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下面就关于你提出的员工续签合同怎么起草问题回答如下:提问
公司名字变更,员工劳动合同续签问题
公司名字不断变更,员工入司超过6年,已经签订过两三次合同,合同甲方均不一样,第三次是签无固定劳动合同,还是在同一个公司名字下第三次才签无固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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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先锋互联网法律服务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员 2016-08-10
1.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包括变更公司法人和公司名称之前的工作年限。
所以总体来说,法人名称变更不影响无固定合同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