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在辞退员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赔偿金额,其具体数额往往与解雇原因密切相关。若为无过失性解雇,例如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而无法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之后继续胜任原有的工作岗位,亦或是无法适应企业为其另行安排的新职位等情形,企业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该员工,或者在额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基础上,方可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还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在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所服务的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