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刑事上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辖更适宜时也可由其管辖;行政上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有管辖争议则报请共同上一级指定管辖。
法律解析:
在刑事管辖方面,遵循属地管辖原则,犯罪地涵盖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这是为了便于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合适,比如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有更便于侦查的条件等,也可由其管辖。在行政管辖方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这样能让监管更贴近实际用工情况。当出现管辖争议时,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可确保管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如果遇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管辖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