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合法裁员,工作1年7个月的劳动者可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规则,获得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可与单位核对工资计算是否准确,及时领取补偿。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劳动者可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想继续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4个月工资。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