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通常为四十五日,案情复杂可延长十五日。若已过三个月未审结,可向仲裁委了解原因,若程序合法可等待;若违规,劳动者可持超期未审结证明向法院诉讼,还可向仲裁委主管部门反映。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有明确的审理期限,正常是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特殊情况可延长十五日。当出现已过去三个月仍未审结的状况,向仲裁委了解未审结原因是合理的第一步。若因特殊情况延长且程序合法,继续等待是一种选择。而若存在超期未审结的违规情况,劳动者持仲裁委出具的超期未审结证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合法途径,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向仲裁委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有助于推动案件依法依规处理。如果大家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类似复杂问题,或者对劳动仲裁及后续处理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