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若发现受劳动者欺诈签订合同,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者存在欺诈行为的证据,如虚假学历证书、工作经历造假证明等。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三)若合同被撤销,可要求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自身受到的损失,如招聘成本、培训费用等。
(四)若超过一年未行使撤销权,需按有效合同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