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者提出辞职,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可离职,无需单位批准。单位拒绝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可投诉或仲裁维权,要保存通知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或过试用期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均可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不以用人单位批准为前提。若单位以不批准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或出具离职证明,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此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避免后续纠纷,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好提前通知单位的证据,如快递底单、电子邮件等。如果在辞职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