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服仲裁裁决,需在裁决书送达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成为原告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15天内双方均未起诉,裁决书生效,被告不能基于不服仲裁裁决上诉,但有新事实、理由且符合法定条件,可就相关诉求另行起诉。
(三)用人单位发现存在可撤销仲裁的法定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可在一定期限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