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自身不想购房,定金通常无法退还,所以在排号交定金前要充分考虑自身购房意愿及经济能力等情况,避免冲动决策。
(二)若发现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问题,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与开发商协商退还定金,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若因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要求返还定金,保留好相关政策文件及沟通凭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