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无过错依据法定或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如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方根本违约等情况,无过错方无需赔偿,因为这是正当行使权利。
(二)若不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无过错方擅自解除合同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通过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的违约可能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