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尝试和平解决克扣岗位工资问题。
(二)请工会或第三方介入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解决方案。
(三)协商、调解不成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数额及单位克扣工资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