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妥善保管欠条,该欠条作为重要债权凭证,需确保上面有双方信息、补偿金额、支付时间等关键内容。
(二)在支付期限届满前,与公司友好沟通,提醒其按时支付补偿款。
(三)若公司按时支付,收回欠条。
(四)若到期未支付,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五)协商不成,收集劳动合同、辞退证明、欠条等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六)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补偿款及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