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连续签了三次的固定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以上是对企业中止连续签订三次的劳动合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