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
(二)证据充分时,先尝试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用人单位展开调查和处理。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老板在外地的,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法院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