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包含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此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要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前置程序,需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终局裁决外,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若老板拖欠工资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