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欺诈签订合同后,受欺诈方应尽快收集被欺诈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受欺诈方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三)若受欺诈方不想撤销合同,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需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