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讨欠薪时,要明确管辖地,应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处理。
(二)完成仲裁后,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不要随意选择异地进行起诉和仲裁,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地来处理欠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虽然劳动争议不完全等同于一般合同纠纷,但在管辖地确定原则上可参考此规定中合同履行地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