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除仅有的聊天记录,补充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加强证据的证明力度。
(二)申请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提交仲裁申请书与相关证据,之后等待仲裁委安排开庭审理。
(三)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准备好起诉状、仲裁裁决书及证据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