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劳动者可收集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与老板沟通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以此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被拖欠的事实。
(二)依法索赔:若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单位除支付工资外,逾期不支付的,需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三)投诉维权:若无法收集到有效证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