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清晰告知对方支付工资的时间和具体金额。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未付,单位需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争取达成调解协议。
(四)若前面方法都不管用,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对仲裁裁决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