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所谓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 所需资料及流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5.请到户口所属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