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可要求工作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因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若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赔偿金计算方式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