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仅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可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服务期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专业技术培训后,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需按约定支付,数额不超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费用。竞业限制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需按约定支付,数额双方协商。除这两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用人单位应明确仅上述两种情形可约定违约金,避免在其他情况下设置违约金条款,以免条款无效。
2.劳动者要清楚自身权利义务,若遇到不合理违约金约定,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3.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约定要明确具体,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