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支付治疗、丧葬补助、一次性工亡补助等费用;若单位没给职工缴工伤保险,要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若突发疾病不满足视同工伤条件,单位一般无赔偿责任,但要给一定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需按规定发病假工资,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解除,要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