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和平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二)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与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法律没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按规定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法院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需按要求支付工资,否则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