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时受工伤,公司不配合认定,职工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证据,借助行政部门力量推进认定工作,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具体如下:
- **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的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牌工服、诊断证明、病历、事故现场照片、监控等。若双方对劳动关系有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报工伤。
- **借助行政部门力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依职权调查核实。职工可积极与行政部门沟通,说明公司不配合的情况,请求其依法开展调查,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公司出具事故经过说明、提供考勤记录等材料。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不影响工伤认定程序进行。此外,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公司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若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公司不配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费用,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