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欠薪逃匿的行为是违法的,可能面临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同时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 **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即使你人走掉了,仍有义务支付所欠员工工资,员工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你支付工资及相关赔偿。
- **行政责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你可能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
-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若拖欠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或拖欠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你及时与员工协商解决工资支付问题,或者主动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联系,积极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以避免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