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是最便捷的追讨途径,劳动者可直接与公司沟通,要求支付所欠工资。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会责令加付赔偿金。
(三)也能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公司需按约履行。
(四)若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