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包含多环节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1.申请:权益受损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写清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
2.受理:仲裁委收到申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则通知申请人并送达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不受理会说明理由。
3.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十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委五日内送达答辩书副本给申请人,不提交不影响审理。
4.开庭审理:仲裁委提前五日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当事人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5.裁决:仲裁庭自受理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复杂情况可延长十五日。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建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前收集好证据,按流程及时提交材料,庭审积极表达诉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