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应先与公司沟通,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
(二)若与公司沟通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三)员工也可直接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后,公司仍逾期不支付,员工可要求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