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大家可能会担心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其实,法律规定了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是劳动者有过错时,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比如在试用期,要是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就能解除。还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因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另外,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有严重影响,或者单位提出后还不改正的;用欺诈等手段让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都能单方面解除。
二是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行;又或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没办法履行,双方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协议。在这些情况下,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大家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